詞條
詞條說明
借款合同項下款項的交付11.【本金預扣利息之一】借款人雖主張出借人從借款本金中當頭抽取了部分利息但未能舉證證明,*不予支持12.【本金預扣利息之二】為從本金中預先扣除部分放貸收益而讓借款人出具的現金收條,*不予認可13.【借條與款項交付】巨額現金僅憑借條難以認定已經實際交付14.【收條與款項交付】可依據借款人對巨額借款出具的收條綜合認定出借義務已經履行關于債權轉讓合同效力爭議問題。原則上應當通
關于包庇犯罪分子罪和窩藏、轉移、隱瞞、毒贓犯罪的問題*三十條 辦理包庇犯罪分子和窩藏、轉移、隱瞞、毒贓案件,應當依照《刑法》及相關規定予以定罪量刑。*三十一條 具有下列情節之一的,可以認定為《刑法》*三百四十九條規定的“情節嚴重”:(一)包庇可能被判處十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販賣、運輸、制造的犯罪分子;(二)窩藏、轉移、隱瞞或五十克以上或其他數量相當的的;(三)窩藏、轉移、隱瞞毒贓數額達到當地當
“套路貸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違約金”“保證金”“中介費”“服務費”“行業規矩”等各種名義騙取被害人簽訂虛高借款合同、陰陽借款合同、房產抵押合同等明顯不利于被害人的各類合同或者與被害人進行相關口頭約定,制造資金給付憑證或證據,制造各種借口單方面認定被害人“違約”并要求“償還”虛高借款,在被害人無力“償還”的情況下,進而通過討債或者利用其制造的明顯不利于被害人的證據向*提起民事訴訟等各種手段向被
刑事案件立案須具備哪些條件1、有犯罪事實,稱為事實條件;有犯罪事實,是指客觀上存在著某種危害社會的犯罪行為。這是立案的首要條件。如果沒有犯罪事實存在,也就談不到立案的問題了。有犯罪事實,包含兩個方面的內容。要立案追究的,必須是依照刑法的規定構成犯罪的行為。根據刑法的規定,犯罪行為是指觸犯刑律的、應受刑罰處罰的危害社會的行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根據刑事訴訟法*15條*1項的規定,有危害社會的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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