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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於2020年發布Regulation (EU) 2020/2096,將全氟辛酸及其鹽類納入持久性有機污染物POP法規Regulation (EU) 2019/1021,並移除REACH附錄17*68項有關PFOA的要求。然而,歐盟發現化學鏈中含有9至14個碳原子的直鍊和支鏈全氟羧酸(C9-C14 PFCA)及其鹽類和相關物質在製造過程中會意外產生含有少於9個碳原子的全氟和多氟物質,例如全氟辛酸
各類紡織產品、服裝、家用紡織品;各類纖維、長絲、紗線;各類特種及功能性紡織品;各類鞋、箱包、皮革毛皮制品;各類雜貨、玩具等輕工制品。實驗室通過認可的檢測產品和項目500余項,涵蓋了GB、ISO、IWS、ASTM、AATCC、BS、JIS、EN、NF、DIN等國內外標準近2000項。目前,已具備的特種和功能檢測項目和產品包括:熱阻濕阻、透濕、吸濕速干、防水、拒油、靜電、阻燃、免燙、遠紅外、吸濕加熱、
2022年5月24日,歐盟對已經被提議列為《斯德哥爾摩公約》作為持久性**污染物的5種物質的報告草案進行公眾咨詢, 并且將在《公約》進程的相關階段考慮利益相關者的意見,其中包括準備和審查將化學品列為 POP 的提案。公眾咨詢期于2022年7月19日截止,在此期間各利益相關方可以對這些物質的風險管理評估草案發表評論。一旦這些物質在締約方大會上確認正式列入《斯德哥爾摩公約》,則后續歐盟**將依據《公
2022年6月27日,美國夏威夷州州長批準了法案HB 1644,禁止在某些產品中使用全氟烷基和多氟烷基物質 (PFAS)。法案已于 2022 年 7 月 1 日生效。法案主要對兩類產品提出PFAS限制要求:1:食品包裝法案規定從 2024 年 12 月 31 日開始,禁止制造、銷售、分銷或分發使用故意添加全氟烷基和多氟烷基物質(PFAS) 的食品包裝。這些包裝主要指于食品或飲料直接接觸的包裝或包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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