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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事經營活動的承租人以租賃房屋存在行政管理限制致其無法辦理營業執照為由,要求解除租賃合同的,如何處理?
從事經營活動的承租人以租賃房屋存在行政管理限制致其無法辦理營業執照為由,要求解除租賃合同的,如何處理?答:實踐中應區分以下情形處理:(1)因租賃房屋在使用上存在行政管理限制,致使承租人無法以該房屋為經營場所辦理營業執照,租賃合同目的無法實現,承租人主張解除租賃合同,并要求出租人承擔違約責任的,應予支持。但承租人違反合同約定用途使用房屋,或者承租人在簽訂合同時知道或應當知道租賃房屋存在上述限制的除外
帶照租賃合同糾紛如何處理?答:(1)出租人將房屋及以該房屋為經營場所辦理的企業(或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一并租賃給承租人,約定承租人持該營業執照在租賃房屋中實際經營,該合同包含了**經營和房屋租賃兩部分內容,當事人主張租賃合同無效的,一般不予支持。但承租人實際經營的行業屬于國家限制經營、特許經營或特殊資質行業的,應當認定合同無效。 (2)因承租人帶照經營行為違法以致租賃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當事人一方據
執業理念:伸張正義、敬業負責、崇尚法治,促進社會的公平公正較是我們的不懈追求。?涉及的服務內容:合同糾紛、債權債務、民間借貸糾紛、房產土地糾紛、交通事故(包括假肢賠償、死亡賠償)、保險金融糾紛、建設工程糾紛、股權糾紛、人身損害賠償等民商事案件。??律師介紹北京東迅律師事務所創辦人、主任,北京市律師協會會員,全國律師協會會員。2002年通過國家首屆**考試**法律職業資
涉及的服務內容:合同糾紛、債權債務、民間借貸糾紛、房產土地糾紛、保險金融糾紛、建設工程糾紛、股權糾紛等民商事案件。??律師介紹北京東迅律師創辦人、主任,北京市律師協會會員,全國律師協會會員。2002年通過國家首屆**考試**法律職業資格。2007年執業于律師。在從事法律服務十余年的過程中,堅持以*知識、服務為民為理念,積極鉆研法律*知識和**案例,切實的維護當事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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