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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說明
15醫療廣告違禁詞(包括醫院、藥品、醫療器械) 39、當天就見效、XX天從根好、緩解率為XX%、輕松告別、都治好、延長生命、醫療水平較高、較*、恢復快、零事故、零擔憂、完全*、一次性緩解不復發、無一人復發、全部康復、徹底*、顯著改善等對醫療效果做出保證性承諾的詞語。 40、未標明“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字樣。 ⊙ 違法案例26-999皮炎平:藥品廣告標示不明被罰 2019
中國食品藥品網訊(記者張丹)2020年對于化妝品行業而言是不折不扣的“政策年”。6月29日,《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出臺,此后十余項“重量級”配套文件征求意見稿發布,化妝品行業由此迎來巨大變革。對于化妝品企業來說,密集發布的政策帶來行業生態的重大重構。特別是注冊人備案人制度、新原料分類管理、功效評價宣稱管理等新政策,引導行業發展良幣驅逐劣幣,鼓勵企業回到技術和質量競爭的本質。同時,這也對企業提出了較
化妝品是指以涂擦、噴灑或者其他類似方法,施用于皮膚、毛發、指甲、口唇等人體表面,以清潔、保護、美化、修飾為目的的日用化學工業產品,其作用溫和,只是起到輔助作用。對于具有夸大效果、明示或暗示具有醫療作用、或者頗具煽動性的宣傳用語,消費者應理性對待。 根據《化妝品標識管理規定》《化妝品命名規定》《化妝品命名指南》等文件要求,化妝品宣稱用語應根據其語言環境來確定,禁止表達的詞意或使用的詞語包括但不限于
產品標簽、說明書標注有以下宣稱及用途的產品,應當按以下要求確定檢驗項目: (一)宣稱含α-羥基酸或雖不宣稱含α-羥基酸,但其總量≥3%(w/w)的產品應當檢測所含α-羥基酸,同時檢測pH值; (二)申報配方中含有原料使用目的為去屑劑的產品應當檢測所含去屑劑; (三)宣稱防曬的產品應當檢測申報配方所含化學防曬劑以及SPF值; 標注PFA值或PA+~PA++++的產品,應當檢測長波紫外線防護指數(P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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