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條
詞條說明
國際貨運代理(International freight forwarding agent)是指國際貨運代理組織接受進出口貨物收貨人、發貨人的委托,以委托人或自己的名義,為委托人辦理**貨物運輸及相關業務,并收取勞務報酬的經濟活動。 基本定義 貨運代理行業在國際貨運市場上,處于貨主與承運人之間,接受貨主委托,申請租船、訂艙、配載、繕制有關證件、報關、報驗、保險、集裝箱運輸、拆裝箱、簽發提單、結算
目前,對承運人所下的定義,一般是“與發貨人訂立運輸合同的人或者實際完成運輸的人”。國際貨運代理人進入運輸領域,開展單一方式運輸或多式聯運業務時,由于與委托人訂立運輸合同,并簽發運輸單證(FCT、FBL等),對運輸負有責任,因而已經成為承運人。但是,由于他們一般并不擁有或掌握運輸工具,只能通過與擁有運輸工具的承運人訂立運輸合同,由他人實際完成運輸,這種承運人一般稱為無船承運人。無船承運人在實際業務
**貨代的定義:以國際貨運代理業務為主要服務的企業被稱之為**貨代。國際貨運代理協 會聯合會(FIATA)對其規定的定義是:國際貨運代理是根據客戶的指示,并為客戶的利益而攬取運 輸的人,其本身并不是承運人。國際貨運代理也可以依這些條件,從事與運送合同有關的活動,如 儲貨(也含寄存)、報關、驗收、收款等。 **貨代已基本成為**尤其是外向型經濟發達國家和地區服務貿易的重要組成部分。據 統計,2
國際貨運代理概念: 國際貨運代理,原為一種傭金代理,系指代表進出口商完成貨物的裝卸、儲存、安排運輸、收取貨款等日常業務的代理機構。 國際貨運代理協會聯合會所下的定義是:國際貨運代理是根據客戶的指示,并未客戶的禮儀而攬取貨物運輸的人,其本身并不是承運人。 一:國際貨運代理的作用: 1.組織協調作用; 2.開拓控制作用; 3.中間人作用; 4.顧問作用; 5.提供專業服務; 6.提供特別服務; 7.
公司名: 上海新譽商財務服務中心
聯系人: 吳女士
電 話: 021-68888757-8021
手 機: 17768112397
微 信: 17768112397
地 址: 上海浦東陸家嘴上海浦東中信五牛城C座
郵 編: 2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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