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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說明
涉及的服務內容:合同糾紛、債權債務、民間借貸糾紛、房產土地糾紛、交通事故(包括假肢賠償、死亡賠償)、保險金融糾紛、建設工程糾紛、股權糾紛、人身損害賠償等民商事案件。??律師介紹北京東迅律師事務所創辦人、主任,北京市律師協會會員,全國律師協會會員。2002年通過國家首屆**考試**法律職業資格。2007年執業于律師。在從事法律服務十余年的過程中,堅持以*知識、服務為民為理念
保險公司僅出示電子投保單而不能提交保單生成前的免責條款的,應予賠償
裁判總結:采用電子投保的形式,如保險公司僅提交電子投保單、短信檔案、電子投保流程等證據證明其已向投保人盡到提示說明義務,但保險公司不能提交證據證明其在生成保單前向投保讓人發送過包含有驗證碼、鏈接的短信,用于供投保人閱讀保險條款、免責事項說明書的,則保險公司不能據此主張交通事故逃逸免責,應在商業險范圍內賠償。英大泰和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與郭寶森等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二審民事判決書北京市*
銀行存款業務員騙取儲戶資金未入賬,手寫存折,法院認定存折上手工填寫存款金額有效
銀行存款業務員騙取儲戶資金未入賬,手寫存折,法院認定存折上手工填寫存款金額有效法院裁判總結:(1)銀行負責存取款的業務員在加蓋有銀行業務公章的存折上手工填寫了存款事項及數額,且填寫金額與存款人實際存款的金額相符,應認定存折對外發生效力,銀行業務人員系執行職務行為。在存折上手工填寫存款金額并非當然無效。(2)存折在法律意義上是表明存款人與金融機構之間存在儲蓄存款合同關系的重要證據,其性質屬于合同憑證
退還投標保證金的起始期限(1)對上述**種情況即“招標人終止招標并且已向投標人收取投標保證金的”,條例*三十一條用了“終止招標后及時退還”,應當來說這樣的規定不是十分準確,筆者理解終止招標后招標人須以各種方式通知投標人并辦理相關手續,因此及時退還應當時一個“合理期限”,至于合理期限是多長時間,應當根據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如涉及投標人眾多或收取的標的額大,時間稍微長一點,但也絕不應**過以年為單位的時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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