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條
詞條說明
根據《消毒管理辦法》(衛生部令*27號,自2002年7月1日起施行)*四十五的規定,消毒產品包括消毒劑、消毒器械(含生物指示物、化學指示物和滅菌物品包裝物)、衛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醫療用品。根據《*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七十八條的規定,消毒是指用化學、物理、生物的方法殺滅或者消除環境中的病原微生物。因此,從消毒產品與藥品的區別的角度看,對消毒產品可以這樣理解:(1)在作用目的上,它是一種防病的
消毒器械備案檢測機構 消毒劑檢測備案消字號檢測:應當在具備相應條件的消毒產品檢驗機構進行。消毒產品檢驗機構應當符合消毒管理的有關規定,通過實驗室資質認定,在批準的檢驗能力范圍內從事消毒產品檢驗活動。檢測可根據國家要求,按照消毒產品備案登記的管理辦法, 出具*檢測報告, 可用于各省市的備案登記。消字號檢驗機構應當遵循有關法律、法規及本規定,依據消毒產品衛生標準、技術規范和檢驗規范對消毒劑、殺菌劑、
國家衛生計生委要求第一類、第二類消毒產品**上市前需要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進行衛生安全評價,評價合格的消毒產品方可上市銷售。衛生安全評價項目包括:消毒劑檢驗項目、消毒器械檢驗項目、指示物檢驗項目、滅菌物品包裝物檢驗項目、抗(抑)菌制劑檢驗項目。消毒器械備案檢測機構消毒劑用于殺滅傳播媒介上病原微生物,使其達到無害化要求,將病原微生物消滅于人體之外,切斷傳染病的傳播途徑,達到控制傳染病的目的。但是對消毒
什么部門能檢測產品的抑菌功能?產品是否抑菌到什么機構單位檢測,可通過實驗室資質認定,在批準的檢驗能力范圍內可從事消毒產品檢驗活動。檢驗報告包含結論,可用于消毒產品衛生安全評價報告的內容。遵循《消毒產品衛生安全評價規定》,依據消毒產品衛生標準、技術規范和檢驗規范開展檢驗,出具檢驗報告(含結論),對檢驗數據和結果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如果衛生標準、技術規范沒有明確檢驗方法,中心可按照企業標準進行檢驗。
公司名: 廣州市微生物研究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聯系人: 楊工
電 話: 020-61307680
手 機: 13822200442
微 信: 13822200442
地 址: 廣東廣州黃埔區深圳市龍崗區龍平西路志達工業園鵬利泰工業區D棟
郵 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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