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條
詞條說明
電池REACH法規簡介歐盟《關于化學品注冊、評估、許可和限制法規》(REACH法規)已于2006年12月18日通過了歐盟理事會的終投票表決,并已正式頒布,于2007年6月1日開始全面實施。REACH取代了歐盟現行的40項法規,成為一套統一的化學品注冊、評估、許可和限制的管理法規。它擁有一套完善的注冊及評估體系,涉及約3萬種化學物質,要求年生產量或進口量達到或**過1噸的所有“現有“或”新”的化學物質
? 哪些產品需要做REACH檢測,REACH法規幾乎覆蓋所有產品(食品和藥品除外),也是歐盟的強制性環保法規,即相關產品除了要求滿足ROHS法規要求,還會要求其滿足REACH法規!一、從物質被歸入候選清單開始:如果物品含有候選清單中的物質,且質量百分濃度大于0.1%,則歐盟范圍內此類物品的供應商必須向顧客提供其可獲取的充足信息;或者,應消費者要求,在收到要求的45天內向其提供可獲取的充足
中國工業和信息化部(以下簡稱“工信部")于2006年頒布了《電子信息產品污染控制管理辦法》(聯合部長令*39號),要求對電子信息產品(EIP)中有毒有害物質(鉛、鎘、汞、六價鉻、多溴聯苯、多溴二苯醚)進行標識和目錄管理。該管理辦法通常被稱為“中國RoHS",并于2007年3月1日生效。2016年1月6日,工信部聯合其他7部門發布了《電器電子產品有害物質限制使用管理辦法》(聯合部長令*32號,以下簡
驗室認可是指推薦機構正式承認實驗室從事某項特定任務的能力的程序。所謂推薦機構在我國即為中國合格評定國家**(China National Accreditation Service for Conformity Assessment,簡稱CNAS);所謂正式承認意味著經批準可從事某項活動。由于CNAS已加入亞太實驗室認可合作組織(A**C)和**實驗室認可合作組織(ILAC),所以經過CNAS
公司名: 深圳市訊科標準技術服務有限公司
聯系人: 蔡慧剛
電 話: 13378658785
手 機: 13380331276
微 信: 13380331276
地 址: 廣東深圳寶安區寶安區
郵 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