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條
詞條說明
保健食品中既是食品又是藥品的物品名單 丁香、八角茴香、刀豆、小茴香、小薊、山藥、山楂、馬齒莧、烏梢蛇、烏梅、木瓜、火麻仁、代代花、玉竹、甘草、白芷、白果、白扁豆、白扁豆花、龍眼肉(桂圓)、決明子、百合、肉豆蔻、肉桂、余甘子、佛手、杏仁(甜、苦)、沙棘、牡蠣、芡實、花椒、赤小豆、阿膠、雞內金、麥芽、昆布、棗(大棗、酸棗、黑棗)、羅漢果、郁李仁、金銀花、青果、魚腥草、姜(生姜、干姜)、枳椇子、枸杞子、
關于對2016年第五批化妝品標準(征求意見稿)征求意見的通知
各標委會委員單位及有關單位: 按照標準起草的有關有求,現在網上對《化妝品中16種限用防曬劑及7種二苯酮類紫外線吸收劑的測定 高效液相色譜法》1項化妝品國家標準制定項目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請各有關單位組織人員進行討論,有意見的單位填寫《征求意見表》并于2016年9月24日前將《征求意見表》以電子郵件或傳真的形式反饋給起草單位(聯系方式見《征求意見表》),并抄送標委會秘書處。同時,按照GB/T1
《保健食品注冊與備案管理辦法》如何劃分各級部門職責 《辦法》規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負責保健食品注冊管理,以及**進口的屬于補充維生素、礦物質等營養物質的保健食品備案管理,并指導監督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承擔的保健食品注冊與備案相關工作。 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保健食品備案管理,并配合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開展保健食品注冊現場核查等工作。 市
保健食品中營養素補充劑原料目錄使用要求 1.原料(化合物)應用 (1)在確保備案營養素補充劑產品食用*、對人體不產生任何健康危害、達到補充營養素預期效果的前提下,目錄中的化合物(原料)可以根據需要進行復配,復配營養素補充劑需合理選擇、嚴格控制工藝條件,避免化合物間發生化學反應、產生實質性變化。 (2)備案營養素補充劑產品所用化合物,必須符合原料目錄要求。使用原料目錄范圍以外的化合物的,需按照《保
公司名: 北京鑫金證**技術服務有限公司
聯系人: 詹
電 話: 010-62935959
手 機: 15601395851
微 信: 15601395851
地 址: 北京海淀海淀區馬甸路冠城大廈13層
郵 編: